序言
前些天在微博上对“乱世佳人”事件讨论正热烈时,笔者写过自己当初阅读此书的体验和受到的影响:
“我所阅读的就是乱世佳人英文原版,好像是大学四年级。那种感受很难形容,大致的说,是一种剧烈迸发的高潮体验。
那一天我正坐夜火车从青岛回北京。本想在卧铺熄灯前看上几页,结果熄灯了没法放下,跑到车厢接头处路灯下看了一整个通宵。下火车再上地铁再倒公交,拿着书一路看到北大。到宿舍行李都没打开就上床接着看,一直到全部看完。
这件事的后果是,之前我还只是个潜意识有种族偏见的普通人,这一晚上看完后就变成了一个全套美国南方白人至上主义武装头脑的狂热种族主义分子。那个在梅兰妮临盆时吹牛夸口但最后啥都不会的黑奴小女孩被斯嘉丽抡圆了抽耳光的情节极其深刻的印在大脑里,成为我对美国黑人“本性”以及他们该被如何对待的基本理解。后面斯嘉丽险些被解放黑人侮辱后,雷特一行人组成的3k*武装为了捍卫白人女性的清白和荣誉星夜出击击毙犯事黑人再远遁得克萨斯的情节,则让我认定3K*代表着战斗到弹尽粮绝仍螳臂当车一般守护家园的南方贵族的悲壮。
真的,那远远不止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而是依附于这套故事的强烈种族情绪及完整白人至上主义意识形态。故事,情绪,意识形态的交融让我完全没法摆脱。以至于我去了亚特兰大读书后还要去作者旧居朝圣,以至于我在亚特兰大郊区看到汽车上和房子上飘着的邦联旗就想起立敬礼,以至于我和同学谈起南北战争时就能一套套的说出书中教我的那些理论:南方其实不歧视黑人,北方人才歧视黑人!
我真的幸运我最终能从那个坑里爬出来,只是做到这点时已经是阅读的那个通宵的15年后了!人的一生有多少个15年?还是在我最年轻的时候?
所以,我真希望当年就能很容易的拿到此书的注释版。就算我开始看到的版本没有注释,以我当时对此书的狂热还是会找来看的,看了之后就算不完全相信也会知道此事需要三思而多少冷静下来。
要说这书是本优秀的文学作品也未必不行,但你很难把里面那些充斥的仇恨情节剥离开来“去其糟粕”,这些东西就是此书灵*的一部分,没有这些所制造的情绪,此书的阅读根本不会给我带来那样的爆炸性快感。毕竟是以南北战争为骨架讲述的大时代下的爱情故事,没有这个骨架,以及其上附着的种族情绪加持,整个故事就会变成普通的网络肥皂剧。这就好像你要是剥离了“日瓦格医生”的俄国革命背景及其附加的情绪,那个故事也就剩不下什么。或者说,你在炖汤时放入罂粟,这汤异乎寻常的鲜美和别的辅料也有关系,只是主要是因为什么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没错,四处插入注释可能会破坏阅读的快感,但,那正说明了这种快感来自哪里。我们不该仅仅看到此书的技法高超之处,更要明白她对人精神的破坏。”
发出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兴趣,也收获了若干批评——大意是笔者在对一部讲述爱情和个人奋斗的优秀文学作品进行*治正确的上纲上线。这让笔者感到写一篇对《飘》的文本解析,并厘清这本书在中国和美国*治中的位置及原因,是很有必要的事情。就笔者所见,目前中文世界对《飘》的讨论,仍限于简单的情节介绍。
《飘》与中国
随着黑命攸关运动(BlackLivesMatter)的再次兴起,美国HBO公司宣布对自家视频平台HBOMAX上的电影版《飘》(即《乱世佳人》)暂时下架,并在补充了芝加哥大学电影艺术系教授杰奎琳·斯图亚特对该片所涉历史背景与种族问题的解释后,重新上架。此事在美国虽然也引起了一定的讨论,但在万里之外的中国,却形成了一场大得多的舆论风暴。
很多人产生了误解,以为影片《乱世佳人》在整个美国被禁——实际HBOMAX只是美国多家拥有此片的视频平台之一,更别说只是临时下架加个背景介绍罢了。但哪怕对此事了解比较准确的人士,也有很多感觉不适。大伙不约而同的将此事联想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以为美国要重蹈中国覆辙,走向“文革”。
《乱世佳人》在大洋彼岸的风吹草动,能够如此拨动中国人的神经,不是偶然事件。可以说,这部赞美美国南方奴隶制度的作品对中国人有特别意义:一方面,她应属于中国正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下标准的反动*草;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又成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
年以来,《飘》的意识形态问题导致此书长期不能出版。改革开放之后,年9月浙江人民出版社决定重印《飘》的傅东华译本,立即引起全国轰动,一时间洛阳纸贵。但此事又引发了一场*治事端:年1月29日,《解放日报》刊登署名为“林放”的文章《飘到哪里去》对该书进行批判,后来在中国高层领导人会议上,又有人质疑:这本书一出版,社会主义真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尽管有这些*治阻力,《飘》最终还是顺利出版。这也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象征性事件。
年代初,影片《乱世佳人》作为电视译制片进入中国,一时间万人空巷。当年全国女孩最为熟悉和崇拜的外国女明星有两位,主演《乱世佳人》的费雯丽和主演《罗马假日》的赫本。
从“反动*草”到新时代*治正确,《飘》成了中国*治光谱中的符号:喜爱《飘》等于思想开放,批评《飘》就成了搞文革。这固然是明摆着的无稽之谈,毕竟真要达到“搞文革”,至少也要将这部作品重新禁止出版。但在对《飘》符号化和二元化的*治语境之下,这些重要的区别被滑坡论一笔勾销:今天批评《飘》,明后天大概就要禁止了,再然后“文革”就要来了。所以连批评都不能批评,谁批评《飘》,谁就将我们推上了通往奴役之路。
《飘》之解析:文学与*治
事情这么严重,当然不会再有空间对这部作品进行诚心诚意的讨论。在中文世界中,对《飘》的论述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情节介绍和中心思想归纳上:《飘》表现了几位主人公的爱情和悲欢离合,以及斯佳丽的个人奋斗。又顺带着展现了南方的生活。
但这种归纳,甚至无法解释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何这本书的名字要叫“GoneWithTheWind”或者“飘逝”?到底什么东西飘逝了?这个名字与斯佳丽/雷特/阿什利的三角恋爱又有何关系?如果这是本爱情小说,书名为何不是“斯佳丽与雷特”之类?
只要读过这本书,就知道这书名很明白的体现了作者意图。作者远不止于要描写几个人的爱情与奋斗而已,她要写的,是一部浸泡着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南方英雄史诗。只有“南方史诗”这几个字,才能对得起这本书的宏大精致。抽离了意识形态和辅助的时代背景,爱情和奋斗的故事将异常单薄;如果真是以写爱情和奋斗为目的,这本书又显得莫名其妙的冗长。比如,书中对内战后“重建”时期南方*治的大篇幅描述又是为了什么?
《飘》首先是一部*治作品。意识形态在书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以至于它非但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般的单纯爱情作品,甚至也不像同样带有意识形态色彩和历史讲述性质的另外几部作品,如俄国爱情作品《日瓦戈医生》、日本个人奋斗励志作品《阿信的故事》、台湾地区关于家庭离合的作品《悲情城市》等等。真正可以与《飘》比拟的,是格里菲斯的《一个国家的诞生》和雷芬施塔尔的《意志的胜利》。《一个国家的诞生》里也有爱情,《意志的胜利》里也有体育,但它们真正要表达的并不在此。
作为一部*治作品,《飘》的最有力之处正好在于,她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当年笔者因先读过《飘》的英文原版,观看《乱世佳人》时马上发现,这部曾令好莱坞倾尽全力,也是誉满天下的电影单薄得有点像原著的过家家版本。读者的确可以把《飘》当作文学阅读——读了之后就会自然接受其中的意识形态。
基于塔拉庄园和亚特兰大两个斯佳丽活动的场所,作者非常成功地再造了当年整体社会环境和时局,为读者构架了通向平行宇宙的时间机器。如果读者不具有对真实历史的充分了解,就会产生亲眼目睹历史的幻觉并无法自拔地陷入作者的意识形态和共情陷阱。很多中国读者和笔者一样,阅读此书时,对美国南方奴隶制度了解多来自教条、枯燥和意识形态化的中学历史教科书,根本无法和《飘》中细致入微的描写抗衡。
《飘》是一本很有说服力的书,她的说服力不是来自于理性的论证,而来自关闭读者的理性。
幸运的是,通过文本分析的手法,我们能够从书中人物、人物关系、社会和历史再造、一步步走出这座华丽的思维和情感迷宫,最终拆解《飘》的魔力。
1、斯佳丽(Scarlet)
《飘》的主线人物。斯佳丽的核心故事正是个人奋斗。作为南方庄园小姐,爱尔兰人的女儿,她具有原始和顽强的生命力以及爱尔兰式的血性和土性。斯佳丽一方面头脑精明,另一方面对以南方“退邦”事业为代表的各种形而上宏大叙事既不理解也无兴趣。正因为如此,她永远积极进取,在和平的顺境中用自己的美貌和魅力轻松游走于南方上层贵族男权社会,毫不留情的获取自己想得到的一切;在战时和南方战败后社会毁灭的逆境下又能顽强求生,保卫自己保卫家人,一有机会,立即不惜代价不计毁誉地奋力争先再起。斯佳丽代表了作者心目中从灰烬中重生的佐治亚。
作者用了不少篇幅构造戏剧化场面刻画斯佳丽的“傻白甜”,一方面为了和她内在的精明与顽强构成对比,另一方面则是有意让斯佳丽讨读者的喜爱。
比如在塔拉庄园,战败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的阿什利向斯佳丽咏叹南方诗情画意的殿堂之飘逝,自己精神上无家可归只能对现实不断逃离,斯佳丽完全不能理解满头问号,唯有听见“逃离”一词才睁大眼睛以为终于明白了阿什利要说什么——阿什利一定是想和她私奔!
可以说,斯佳丽和“阿甘”有很多类似特征。
正因为她的血性和土性(或奋斗精神)有超越时代的普适性,所以她永远不会像阿什利那样被时代所毁灭。无论天灾人祸,斯佳丽在不断地向前走,摔倒又爬起来,永远不停留。这样,作者就很方便地用她串起了一个时代巨变的故事:-这美国历史上最动荡和关键的12年,从战前到内战到重建。就像不断奔跑的阿甘串起了美国战后30年剧变的历史。
《飘》像一台时光机器,斯佳丽就是时光机的引擎。
2、阿什利(Ashley)
如果说斯佳丽具有超越时代的能量,那阿什利就是旧时代的墓碑和人俑。他正面代表了美国老南方上层贵族文化和田园牧歌生活方式。阿什利本人的话很好的概括了作者对这种文化的理解:生活是一场美好的戏剧,人只是旁观者。
“GoneWithTheWind”应该更准确的翻译为《飘逝》。斯佳丽在时代的狂风中不断挺进,阿什利则一点点精神死亡。他也并非没有过再造自我的机会和努力,比如曾经想过离开南方去纽约寻找工作机会,但这一点反叛被斯佳丽(还有梅兰妮)轻而易举的粉碎。
3、雷特(Rhett)
雷特表面上看是个特立独行和非常叛逆的人物。他的叛逆程度似乎还超过斯佳丽。斯佳丽对“退邦”这类意识形态毫不在乎,但明哲保身不主动挑战。雷特则永远本能地出口伤人,靠讥讽“南方事业”在贵族上层不断制造尴尬。
作者的设定是,斯佳丽内心所想与雷特并无不同,但为了维持贵族淑女的人设而装模作样故作矜持;雷特则抓住这点不断调戏斯佳丽,偏要宣布斯佳丽要加以掩饰的想法。这种写法的作用一是增加感情戏的趣味,二是借雷特揭示斯佳丽内心于读者,完成对斯佳丽本人的塑造。
但如果我们结合真实历史,就会发现作者的这些饶有趣味的人物描写存在不少深层次的问题。
4、“个人奋斗”?
就拿斯佳丽“个人奋斗”来说,很容易问出以下问题——她到底面对何种“逆境”,“奋斗”又有多难?
斯佳丽的困境来自南方为蓄奴挑起内战又一败涂地所带来的困苦,以及黑人解放和为黑人谋求平等的短暂“重建”*策给前奴隶主造成的一时狼狈。她的最低点是亚特兰大被联邦攻陷后刚刚逃回塔拉的时刻:奇迹般的,塔拉庄园幸免于难未被焚毁,住房和土地都在。主要困难是:黑奴被解放后几乎跑光,塔拉的小姐们不得不像黑奴一样下地干活了!而且斯佳丽甚至不是手无寸铁:她用亡夫查尔斯留下的手枪击毙一名流窜而至的联邦士兵并获得若干急需供给。
斯佳丽还有强大的人际关系。在塔拉被课以重税面临被没收之际,她去亚特兰大寻求帮助。很快就找到家族老友,靠倒卖战争剩余物资发了小财的弗兰克,拿到急需的美元。然后又和刚刚出狱的雷特恢复联系。雷特大发战争财,在英国银行存有50万巨款,一跃而成亚特兰大首富,出手极为阔绰,很快帮斯佳丽买下心仪的木材加工厂——作者米歇尔的祖辈正是靠战后在亚特兰大卖木材发家。
所以斯佳丽的个人奋斗更像是南方上层在短暂狼狈后,利用根深蒂固特权迅速实现的卷土重来。作者把斯佳丽的痛苦写的栩栩如生,轻易造成了一个情感陷阱:在读者满含同情和斯佳丽悲欢与共的同时,自然而然达成了对废奴观点在情绪上的否定和仇视。
5、“叛逆”?
再拿斯佳丽/雷特的特立独行和叛逆来说,他们的叛逆具体针对什么,又到了何种程度?
前面说过,斯佳丽/雷特毫不在乎甚至大开嘲讽的,是书中反复提到的的“南方事业”,指不惜以战争为代价退出美利坚联邦这一非常具体的*策。
这或许与作者本人生活经历有关。作者家庭为南方奴隶主贵族后裔,小时候在饭桌上,家中长辈无休止的讲述李将*统帅下南*英勇无敌的故事,以至于直到10岁她才极度震惊的知道,南方和李将*实际是战败方!作者回忆,这对她心灵造成了沉重打击。雷特嘲讽的对象,那些夸夸其谈南方士兵能够以一当十痛击北方扬基佬的颟轩奴隶主贵族,不就是作者小时候饭桌上打肿脸充胖子几十年如一日的长辈们吗?显然,这样的经历让作者对于“退邦”这一南方事业不可能有完全正面的看法,或许多少掺杂了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才通过雷特之口说出讥笑“南方事业”的各种金句。比如有人气愤地质问雷特是不是认为无数南方儿女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业不够高贵,雷特脍炙人口的答道:您被火车撞死,就能让铁路公司变得高贵?
非常痛快。但稍微细想就会发现,雷特对南方事业的否定仅仅来自技术层面——他知道,实力上看南方必败、“退邦”事业自不量力、南方士绅不知天高地厚。但是雷特不曾想过的是:“退邦”又为了什么?为了“州权”?“州权”又要用来做什么事?
这一切都是为了保住奴隶制度罢了。雷特/斯佳丽对南方事业的否定不包含任何对奴隶制度本身正义性的怀疑。
但如果奴隶制是正义的,则“退邦”在道德层面也将为正当而不是相反,被嘲弄的南方士绅反而站在正义的一边。所以,尽管南方事业必败,也会是悲壮的失败。而雷特/斯佳丽必将在道义上否定自我。
事实正是如此:亚特兰大城陷之夜,雷特带斯佳丽/梅兰妮突围出城,路遇南*败退的“悲壮场面”,两人均受到“精神洗礼”,都作出了有违其“叛逆”,“超然”人设的惊人举动。
先是雷特一开始还在不知趣的嘲笑败退士兵,据说对*治无感的斯佳丽头一次义愤填膺。
然后斯佳丽故态复萌,没心没肺地感叹幸亏雷特没参*,又引起了雷特极大情绪反弹——居然当场参*,三更半夜抛下了斯佳丽和奄奄一息的梅兰妮孤儿寡母,追赶南*残兵败将心甘情愿做炮灰证明自我去了。
所以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人形墓碑阿什利早就给出的“标准答案”:佐治亚要战斗,我就跟着去战斗,不过我的希望是,要是北方能让我们和平退出就好了。
这真是何苦!
书中有一处斯佳丽真正有些接近了对奴隶制度本身的否定。战后在亚特兰大,斯佳丽开木材厂为了逐利,使用了监狱犯人进行苦役劳动。这一做法引起了整个贵族社会的反感和疏远。斯佳丽很不服气,冒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你们之前不也都在使用奴隶吗?!
但马上,斯佳丽就意识到了自己想法的“错误”:不不,我错了,以前我们的黑奴过得很好,比现在他们被解放后要好得多!
与其说这是斯佳丽的想法,倒更像是作者自己意识到了漏洞在加以修补。
6、南方淑女梅兰妮(Melanie)
书中另一个重要性与斯佳丽不相上下的人物是梅兰妮。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角色:一方面弱不禁风,腼腆羞怯,各种困境中全靠斯佳丽的保护和照顾;但另一方面,梅兰妮又具有异常强大的精神力量——她才是斯佳丽乃至雷特在南方社会生存的保护伞。
梅兰妮的力量来自于她既头脑聪明,又是一个标准的“南方淑女”——SouthernBelle。
“南方淑女”是南方奴隶制度的特有产物。战前南方是一个高度男性父权化的社会,但妇女也能通过蓄奴提升地位。斯佳丽/梅兰妮这样的大庄园主小姐,社会地位远远高于普通白人男性贫民,也高于监工威尔克森代表的中间阶层。作为交换,她们又必须遵守一套管到生活方方面面举手投足的“南方淑女”行为规范:其象征,就是她们要穿的那身标准服饰——维多利亚式的HoopSkirt。
《乱世佳人》剧照,斯佳丽身着HoopSkirt
只是这一点,就说明了“南方淑女”和奴隶制度的关系——这套紧身衣裹住的妇女连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必须被众多奴隶照顾。实际上这套衣服连穿上都要费一番功夫。
斯佳丽在妈咪帮助下穿HoopSkirt
反过来,“南方淑女”又成了为奴隶制度进行道德辩护的武器:据说正是因为蓄奴,才让妇女有可能脱离低下的生产劳动,一心一意去做“淑女”。同时,作为庄园女主人的淑女,能仁慈地对待黑奴,并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带领他们脱离野蛮状态,甚至认识上帝和耶稣基督云云。
邦联灭亡之后,“南方淑女”又成了一套文化狗哨。奴隶制度和种族隔离的辩护士们大言不惭的宣称,他们怀念和想要保存的,只是一种南方“文化”罢了。在年,佐治亚大学系统和学校各“兄弟会”学生组织达成一致,禁止在各种体育和其他社团活动中展示“南方淑女”的HoopSkirt“传统服装”,引起了一场争议。美国右翼组织FederalistSociety发表文章曰:HoopSkirt的含义是自由而非压迫。让人瞠目结舌。
7、“淑女”镇压下的“叛逆”
再回到梅兰妮和斯佳丽/雷特的关系。斯佳丽因母亲艾伦自幼教导,非常熟悉“南方淑女”一套规则(其实艾伦和梅兰妮实为同一人物的分拆),只不过她内心毫不在乎自己是否淑女,只是出于精明表面服从避免受到指摘,并在规则间游走最大化自己利益。
但梅兰妮则是不折不扣的“南方淑女”的化身。最终,“南方淑女”梅兰妮镇压了“叛逆者”斯佳丽/雷特:斯佳丽/雷特所知道的她都知道,她头脑聪慧、开放和见识程度不在斯佳丽/雷特之下。但同时,她又能做一个真正的淑女,为南方社会奉为道德楷模。全仗她的袒护,斯佳丽/雷特才没有被南方社会驱逐。而梅兰妮做到这一切又貌似十分轻松,总能四两拨千斤的化解矛盾,为斯佳丽/雷特辟出生存空间。
在梅兰妮的羽翼下,斯佳丽/雷特得意地放飞自我,南方社会则敢怒不敢言。
书中多次描写斯佳丽和雷特对梅兰妮的看法。斯佳丽心中对作为情敌的梅兰妮十分不忿,但总是不得不为梅兰妮的勇气所折服,捶胸顿足地后悔为何在回怼执行南方礼法的三姑六姨方面,居然一次次被弱不禁风的小姑子抢了先。至于雷特,平时对其他南方贵族挖空心思讽刺挖苦,但对梅兰妮永远毕恭毕敬。
显然,作者一方面想要描写个性的斯佳丽/雷特,但又不容许他们反叛过度以至于真的否定了南方礼法,所以梅兰妮就恰到好处的出现了。
梅兰妮非但是斯佳丽/雷特的保护伞,她干脆成了整个南方邦联的主心骨,内战后亚特兰大上层社会全靠她一人维持才免于分崩离析。只要淑女梅兰妮还在,南方精神就不灭——南方邦联男性从趾高气昂到一败涂地,再把女性推到前面,自己伪装成被压迫者和受害者。
8、杰拉尔德(Gerald):塔拉的土地神,奴隶制的伪证者。
斯佳丽的父亲杰拉尔德在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地位。
首先,斯佳丽的爱尔兰血性和土性均遗传自父亲。更重要的是,杰拉尔德继承了爱尔兰先辈的土地精神和反抗传统:其家族在爱尔兰代代反抗英国,他本人就是因为要逃脱英国当局的抓捕才独自来到佐治亚开拓,并最终获得塔拉庄园成为大奴隶主。经过这种描写,大奴隶主从压迫者猛然变成了反抗者。而且,他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所有的爱尔兰先祖的血泪史都成了塔拉庄园的道义砝码。
这种情感还不断被有意无意地从塔拉庄园推广到整个美国南方——尽管爱尔兰人在南方奴隶主阶层中十分罕见。连书中都描述,杰拉尔德的爱尔兰土性是周围庄园主的笑料,只是因为妻子艾伦是个模范淑女他才获得接纳。
在书中,爱尔兰与英国之间的关系被非常露骨的用来比拟南方邦联与美国联邦的关系。17世纪英国对爱尔兰的一系列实力对比众寡悬殊的战争被不断嫁接到南北战争。
例如年的博因河之战——杰拉尔德的先祖多人在这场战役中丧生。而杰拉尔德之所以逃到美国,就是因为他在家乡与属于亲英奥兰治会的收租人发生争吵引起。杰拉尔德骂收租人为“奥兰治杂种”后,对方立即哼起赞颂英国胜利的“博因河之歌”反击。这种往家族和民族伤口撒盐的做法突破了杰拉尔德的忍耐极限,他动手打死收租人,被英国当局以英镑悬赏人头。可以说,这一描写集中了杰拉尔德、其家族、爱尔兰民族、天主教会同英国几百年的国恨家仇。作者让浓缩了宗教、土地、种族多种因素的杰拉尔德来到佐治亚,并几次通过他和斯佳丽的口提到“博因河”,就是为了在情感上把爱尔兰的反压迫史连接到美国南北关系问题。
另外,在亚特兰大陷入谢尔曼部队包围圈之际,作者又借斯佳丽说出了年卓盖达之围的历史。当年在卓盖达镇陷入包围的爱尔兰天主教邦联*民(对,也叫邦联“Confederation”)面对五倍兵力的克伦威尔部队,弹尽粮绝却宁死不降,战斗到最后一滴血,共有人战死,仅人被俘。
这种煽情终于在亚特兰大陷落后斯佳丽带着梅兰妮九死一生逃回塔拉时达到了高点。此时整个佐治亚一片狼藉,斯佳丽母亲病死,杰拉尔德精神失常,塔拉的奴隶几乎跑光。但奇迹般的,塔拉庄园幸免于难未被焚毁。半疯的杰拉尔德告诉女儿,当联*要放火烧园时,他站在门前拒绝离开,也拒绝搬走因传染病卧床不起的妻女,发誓全家要和塔拉同归于尽。联*被这种爱尔兰式的气魄震慑,终于悻悻离开。
此情此景,书中描写,斯佳丽看着半疯的父亲,似乎看到了神奇的意象:
“杰拉尔德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涣散的目光洒向塔拉的院墙。斯佳丽仿佛看到,无数爱尔兰先祖的**挤在杰拉尔德肩头嘶吼,他们为守卫几亩贫瘠的土地战斗到最后一滴血,他们绝不离开!绝不放弃他们曾生活过、耕种过、爱过、繁衍过的家园。”
一寸山河一寸血。读者不哭不是人——然后只好五体投地的承认斯佳丽一家对塔拉的产权合法性,以及南方生活方式的正义性。只是,如果读者把被精神原子弹打得粉碎的理智捡回来拼一拼,就会明白爱尔兰的抗英斗争和南方为奴役黑人而发动的叛乱风马牛不相及。在道义层面上岂止不可比,干脆刚好相反。
这实质是在盗用爱尔兰人的苦难为南方奴隶制作伪证,是拿杰拉尔德家族在用爱尔兰被剥夺和压迫的历史为他们在美国奴役他人并参与叛乱最终被镇压的事实增添悲情,是明确无误的历史碰瓷。
更何况,作者之前不久刚让雷特嘲笑过这类观点:您被火车撞死,就能让铁路公司变得高贵?
9、南奸(Scallawag)与白皮垃圾(WhiteTrash)
书中塑造的白人群体中的反面人物,除了来自北方的联*将士与执行接管的工作人员(Carpetbagger)外,在南方本土有两种人,一是在重建时期积极和联邦合作的南奸;二是南方没有奴隶需自己耕种的白人贫民,即所谓白皮垃圾。
二者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斯佳丽家被开除的监工威尔克森(JonasWilkerson)和塔拉的穷人邻居斯莱特瑞(Slattery)一家。书中为丑化他们做了很长的情节铺垫。
书中描述,斯莱特瑞家没有奴隶,要自己耕种,人丁众多却只有三亩薄田。因为棉花收成很差,要靠塔拉和十二橡树两大庄园的施舍方能勉强度日。斯佳丽母亲艾伦对斯莱特瑞一家非常仁慈,帮他们治病接生,照顾无微不至。战时斯雷特瑞家人感染痢疾,艾伦为救助他们自己也染病并传染给了斯佳丽留在塔拉的几位妹妹。最终艾伦不幸病死。
而威尔克森为北方出身,战前为塔拉庄园监工,工作本身还算尽职尽责,但因只是监工并未蓄奴没法进入南方上流社会娶到贵族小姐,于是和斯雷特瑞家女儿艾米私通,造成艾米怀孕难产婴儿夭折,艾米因艾伦尽力救治才保住一命。因为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艾伦要求杰拉尔德解雇了威尔克森。
威尔克森由此对斯佳丽一家怀恨在心。南方战败后,他和艾米结婚,并加入来接管的联邦*权,担任“自由黑人事务局”(FreedmensBureau)官员。之后公报私仇,对塔拉庄园课以重税,指望借此没收塔拉并廉价卖给斯雷特瑞家。斯佳丽被迫到亚特兰大寻求帮助,嫁给了靠倒卖战争剩余物资发了小财的弗兰克·肯尼迪才拿到三百美元保住塔拉。
这种描述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斯雷特瑞是一户忘恩负义的贱民。但如果仔细想想,这户贱民岂不就是斯佳丽那些爱尔兰蓝血先祖的现实版?他们字面意义上践行着作者对战斗的爱尔兰祖先的描述——“为守卫几亩贫瘠的土地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绝不放弃生活过、耕种过、爱过、繁衍过的家园”。
斯雷特瑞一家的三亩薄田地夹在塔拉和十二橡树两大种植园之间,但他们坚决不接受杰拉尔德开出的高价,穷兮兮地在那里硬挺。这时就不叫“守卫贫瘠土地绝不离开”了,这是白垃圾脏了贵族们的眼。
守着三亩田的斯雷特瑞一家一堆孩子,女儿艾米和塔拉监工有私情。这也不叫“爱过、繁衍过的家园”,这是乱搞破鞋伤风败俗。塔拉监工因此还要被开除。
同样的事情,既可以描写成英雄先祖为整个南方作证,又可以描述得十足下贱供读者轻蔑。到底如何,全看作者选择。
而个人奋斗,显然斯雷特瑞一家才叫真正的个人奋斗——一无所有、百折不挠、屡败屡战。
但是,这样的贱民讨生活,也配叫“个人奋斗”?
10、让一切人贫穷的奴隶制度
更深层次的,是南方地权和经济结构问题。作为情节重要部分的塔拉庄园争夺战,影射了内战后重建时期的土地改革。联*统帅谢尔曼将*一度许诺,会没收奴隶主土地分给解放的黑奴,实现耕者有其田。每家能够分到四十英亩,再由国家配给一头骡子。这就是所谓“四十亩地一头骡”*策。可惜在林肯遇刺之后,这些经济平等*策完全被搁置。不难理解,这一*策在《飘》中被拎出来反复诅咒,塔拉之争正是要控诉联邦*府(根本未能实施)的土地*策。
在情节进行到斯佳丽面临塔拉被没收风险时,作者写到:斯佳丽还没有意识到,游戏规则已经完全变了。人们不再能够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应得的报偿。
用这样一句话去描写一出生就在奴隶血汗上养尊处优的大庄园小姐,而针对的则是“白垃圾”自耕农和解放黑奴,是字面意义上的颠倒黑白。
而实际上,尽管作者大书特书塔拉庄园对斯雷特瑞一家的大恩大德,斯雷特瑞的贫穷和塔拉却有直接联系。除了土地的过度占有,奴隶制使得除奴隶主之外的一切人贫穷——不仅是黑奴,还包括不蓄奴的自耕农。没有人能和奴隶的无偿劳动竞争。其实,美国内战的最大原因,恐怕还不是北方的废奴理念本身,而是美国在西进过程中前线州是否可以蓄奴的问题。南方奴隶主坚持将奴隶制向西推进,这会导致前去开垦的北方贫民像斯雷特瑞家一般陷入赤贫,这才是北方所真正不可接受的。如果南方愿意妥协将奴隶制控制在已有范围,北方恐怕会睁一眼闭一眼。
而南奸威尔克森,最后也落得了他的“应有下场”。在夺取塔拉庄园失败后,他又进一步作出更多大逆不道的行径:竟敢用种族平等理念煽动黑人!他竟然告诉解放黑奴,他们有权和白人通婚!这导致了斯佳丽朋友托尼(Tony)家的前黑奴劳工对托尼姐姐,庄园主小姐萨莉(Sally)说出了大不敬的言论。最终,已经加入了3K*的托尼和阿什利合作私刑杀死了那名黑人以及挑唆他的威尔克森,并在斯佳丽和弗兰克的帮助下逃往得克萨斯。
11、斯佳丽随身小女奴普莉西(Prissy)
再说《飘》中的黑人群体。这方面着墨最多的就是斯佳丽的贴身小女奴普莉西。书中对普莉西描写非常恶意,甚至专门拿出最高潮的情节对之加以丑化。
亚特兰大城陷之日,偏偏赶上梅兰妮难产。此时普莉西各种搞砸,先声称自己一切都会(其母迪尔西是十二橡树和塔拉的接生婆),在梅兰妮奄奄一息医生又无法到来时终于承认自己撒谎,让斯佳丽和读者都大吃一惊,被斯佳丽一把捉住大扇耳光。这一出其不意的描写完全控制了读者,让读者先咬牙切齿的感到这小女奴真是下贱奸滑,接着又大叫斯佳丽的耳光真是解气,这些黑奴不打行吗?!
斯佳丽好不容易为梅兰妮接生后,险些闯下大祸的普莉西又自吹自擂起来。斯佳丽开始了咏叹:扬基佬居然想解放黑人!就让他们尝尝对付这帮人的滋味吧!
显然是担心对这一经典场面表现不足,对普莉西黑得不够到位,电影编剧还要格外加料。电影中描述普莉西挨打之后,被斯佳丽打发去找雷特帮忙,一见到雷特就摇头晃脑地声称接生是自己的功劳,斯佳丽只是打打下手——这样的段子在书中并不存在。
还有一点,普莉西被表现得毫无勇气,只要听说联*要来就吓得又哭又闹,大叫“扬基佬要来抓我们啦”——这又是段被发明的历史。实际上南方黑奴在听说联*即将到来时非常兴奋,都在暗地偷偷商量憧憬自由之后的时光,有不少人直接逃走主动加入联*。哪怕《飘》中也明白地写道,塔拉被解放后,奴隶全部跑光,仅剩下3人。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这和她要表现普莉西胆小如鼠时描写黑奴一听见联*就立马吓瘫之间本身就构成矛盾。
12、妈咪(Mammy)/“扑克”(Poke)/迪尔西(Dilcey)
三人均为斯佳丽家忠仆。总体描写相对正面。在书中,黑奴为人好坏完全可以通过对奴隶主的忠诚程度判定。比如,《飘》中不存在这样的黑奴:对主人并不忠诚,但同时勤劳善良。但反过来,就算对主人忠诚的黑奴,作者也照样要进行矮化。
比如妈咪和“扑克”,对主人忠则忠矣,却仍然鼠目寸光。哪怕庄园里已经食不果腹,他们仍不愿意自贬housenigger身价,下地干活变成“fieldhands”。反倒是大小姐斯佳丽身先士卒像“白垃圾”一样摘棉花。所以对这些忠仆,斯佳丽仍然咏叹:黑人真蠢呐!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你没告诉他们,他们就想不到!扬基佬竟然想解放这帮人!
迪尔西是“扑克”的妻子,普莉西母亲,原为12橡树庄园女奴头人和接生婆。被斯佳丽父亲杰拉尔德买到塔拉庄园,家庭团聚,因此对斯佳丽一家感恩戴德。
在妈咪/“扑克”/迪尔西三人中,迪尔西地位不如另外两人,但书中对她评价最高。首先她知恩图报,在塔拉被解放后拒绝离开;然后她不像其他黑奴一般溜奸耍滑,而是任劳任怨,摘棉花也不在乎;甚至她还有自己的头脑——她一来塔拉就把女儿普莉西推荐为斯佳丽的贴身女奴来排挤妈咪提高自己地位。在书中,根本没有第二个黑奴能够聪明到主动设法掌控和改进自己社会地位的。
为何作者允许迪尔西如此“出类拔萃”,原因也非常简单——她是黑人和印第安人混血。作者认为,印第安人可以不像黑人那样天性下贱。然后,通过将迪尔西和其他黑人进行血统对比,作者又把黑人作践一遍——书中写道:因为迪尔西有印第安血统,所以她天生具有某种自尊。言下之意,黑人奴隶天生毫无尊严。作者还专门点出,连妈咪这种形同斯佳丽母亲的高层女奴,她的自尊都不过是长期教化的结果罢了。
13、迪尔西与“扑克”的夫妻团聚
《飘》中,迪尔西,“扑克”,普莉西在杰拉尔德帮助下家庭团聚的故事,微妙地反映了更多南方“田园牧歌”的真相。
奴隶制度下,黑奴的家庭和婚姻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奴隶主可随意将家庭拆分卖给不同下家。而像老杰拉尔德一样能够仅仅为了让奴隶家庭团聚就去购买其家人,则闻所未闻。实际上,哪怕是这么一个虚构的案例,书中也描写,这是因为杰拉尔德实在抵挡不住自己随身侍从奴隶“扑克”的纠缠才做的。“扑克”是塔拉庄园地位最高的奴隶,多年跟随照顾杰拉尔德并出谋划策,为他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按照《飘》的观点,他简直可以被视作杰拉尔德的家人。更何况,十二橡树庄园的阿什利一家和塔拉的斯佳丽一家是莫逆之交,完全愿意将迪尔西和普莉西白送。但杰拉尔德在商言商,花了0美元巨款买下了这对母女,能买下普莉西是迪尔西反复恳求的结果。
杰拉尔德在做了这样一件好事之后,居然感觉非常害羞——多花一笔把小普莉西专门买下,纯属亏本买卖,简直难以对包括妻子艾伦在内的家人启齿。很显然,他并不觉得他的善心会让身为南方淑女模范代表、据说对庄园黑奴无限体贴照顾的艾伦所理解和乐意,以致于不得不对女儿表态,再也不能允许本庄园黑奴与外庄园黑奴结婚,省得麻烦——奴隶制度下,奴隶要结婚也得奴隶主批准。
无论《飘》把南方奴隶制写得如何温情脉脉,把庄园主对奴隶的照顾写得如何无微不至,仍然没能成功掩盖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要是奴隶主不考虑“经济规律”仅仅出于善心就帮助哪怕地位最高的黑奴家庭团聚,则尽管不是违法,也至少有违社会规范。
那么社会规范能够接受的奖励忠诚奴隶的最高标准是什么?在缺衣少食的最困难时期,“扑克”四处为塔拉觅食,连买带偷,差点被别人开枪打死。带伤逃回塔拉之后,斯佳丽感激于他的忠诚,许诺将在杰拉尔德百年之后,把他的怀表奖给“扑克”。仅此而已。
14、大山姆(BigSam)
大山姆是书中另一个被正面描写的黑奴。他在塔拉是统领下地劳动黑奴的头人。被解放后,他一度在联*忽悠下前往北方。因个性忠厚老实,最终识破北方扬基佬的虚伪,回到亚特兰大。之后杀死了意图对斯佳丽不轨的解放黑奴,在斯佳丽一家帮助下前往塔拉庄园躲藏。
书中描写的大山姆反映了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的种族主义化的对黑人的刻板印象:四肢发达、大脑简单。现在仍有人相信,黑人十几岁时,身体和肌肉就像二三十岁的“正常人”一样发达,但他们哪怕到了二三十岁,大脑发育程度仍然只相当于“正常人”十几岁时水平。在这种偏见下,美国警察时常打死未成年黑人,因为据说他们的进攻性和危险程度不亚于成年人。很多普通白人也因这种偏见对被无辜杀死的非裔未成年人没有同情(但同时,他们当然不会因为据说“二三十岁黑人头脑发育相当于未成年正常人”就哪怕一星半点地考虑过黑人成年人犯罪是否该按未成年人处理)。
《飘》有一个显著特点:喜欢通过被解放黑奴之口,为南方的“田园牧歌,主慈奴孝”辩护,反驳北方的废奴观点。这种“反驳”的中心思想是:南方奴隶主真正爱护黑人。北方扬基佬才歧视黑人。
比如,在斯佳丽询问大山姆北方之旅时,大山姆控诉了扬基佬几大罪过,包括:
i)否定南方庄园的田园牧歌,主慈奴孝。竟敢把《汤姆叔叔的小屋》当真,信谣传谣。
ii)对黑人表面上平等相待——但是不理解黑人就是要被管起来。不告诉黑人日常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结果黑人无所适从,日子过不下去。
iii)只会给黑人发工资,但不照顾他们。黑人没白人奴隶主照顾就不行,得了病都不知道怎么办——大山姆深情回忆在塔拉得肺炎后被女主人艾伦照顾的往事,说自己很恐惧如果滞留北方得了肺炎又没人照顾该如何是好,因此迅速返回南方试图重回塔拉。
15、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寻血猎犬
《飘》非常纠结于反驳对废奴运动起到很大作用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于年)一书。非常有趣的一个细节是,《飘》中两次讲述,每个见到斯佳丽的北方妇女,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影响,都要询问塔拉庄园有几只追击逃奴专用的寻血大猎犬——即善于嗅出人类气味的bloodhound。而斯佳丽其实一辈子只见过一次该种猎犬,此狗不但不大且性格温和等等。
问题在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根本没有提到过寻血大猎犬——书里提到的狗是美国常见的斗牛犬。所谓寻血大猎犬追击逃奴的场面,来自于剧场为吸引观众对该书进行的改编。没有历史证据表明,在《飘》描写的美国内战时期这种改编已经出现。而《飘》中当然也没有对这一点的任何提示。这说明很可能作者本人没有真正看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她对此书的了解恐怕来自于20世纪10-20年代对该书的若干次电影改编而已。
更有趣的一点,《飘》中共5处提到寻血猎犬,其中3处指北方妇女的偏见和斯佳丽的澄清(一生只见过一次寻血猎犬),但至少有一处,很明显和北方妇女的误解完全无关——当时全书尚未提到《汤姆叔叔的小屋》。
全书开头的第二章写道:“妈咪感觉她拥有奥哈拉家族的身体和灵*,任何家族的秘密都是她的秘密;任何事情,哪怕嗅到一点点蛛丝马迹,她都会像条寻血猎犬般上道追击,毫不罢休。”
还有一处至少附近上下文没有指向《汤姆叔叔的小屋》。第三十二章,斯佳丽从塔拉赴亚特兰大找雷特求助,妈咪一定要随行,斯佳丽哀叹:“这真是一团糟,我身后跟上了一条寻血猎犬”。
所以,没准塔拉真的有追击用的寻血猎犬?否则这样的比喻又从何谈起呢?
16、黑奴与宠物
在书中用狗来比喻黑人多次出现。除了上面两处将妈咪比喻成寻血猎犬,在第四十四章,书中如此描写大山姆在亚特兰大重逢斯佳丽时喜极而泣的场面:“山姆飞奔到斯佳丽的小马车前,眼珠兴奋的转来转去,一口白牙闪着光。斯佳丽一伸出手,就被山姆两只大蒲扇般的黑色手掌牢牢握住。他吐出西瓜囊般粉色的舌头,整个身体好笑的扭来扭去,就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大獒犬。”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明明作者几次把黑奴写成宠物,但偏偏要义正词严的通过黑奴之口批判北方扬基佬看不起黑人将他们称为“宠物”的做法。第三十八章,在亚特兰大,佩蒂姑妈家的老黑奴彼得大叔架马车带斯佳丽出门,路遇一位占领当局官员女眷,她很不礼貌的称彼得大叔为斯佳丽家的“老宠物”。彼得大叔气得泣不成声,从此不再带斯佳丽出门,造成斯佳丽不得不自驾马车最后遇险。
17、英雄儿女3K*?
如果只看《飘》的后半部分斯佳丽在内战后“重建”时期来到亚特兰大后的故事,这本书完全可以命名为《邦联儿女英雄传》,这批在书中被塑造成了英雄群体的邦联儿女,就是史上著名的KKK或3K*。
在3K*的大旗下,无论是雷特,还是之前被他百般嘲弄的南方贵族都团结了起来(虽然雷特本人没有直接加入3K*)。他们做的事情看上去都和在被占领条件下保卫白人贵族妇女荣誉有关:雷特不顾上绞架的风险,谋杀了一名胆敢对白人妇女“不敬”的黑人。托尼因同样原因杀死了自家解放黑奴Eustis以及“教唆”他的南奸威尔克森。最高潮的桥段,斯佳丽在亚特兰大黑人贫民窟附近遇险后,亚特兰大南方贵族遗老们集体出击,要杀死意图侵犯斯佳丽的黑人和“白皮垃圾”并扫平贫民窟,结果中了联*埋伏,只是在雷特的帮助下才幸运脱险,但阿什利受伤,斯佳丽的丈夫弗兰克在交火中丧生。
书中对这一系列“英雄行动”的描写细致入微。但跳出作者思路进行审视,会发现许多(作者)没法解释的问题。
首先,这些私刑针对的大多是解放黑奴对白人妇女的“不敬”,哪怕是斯佳丽的遇险,据作者描写也只是出于经济目的的拦路抢劫,并没有证明对方就是要强暴斯佳丽。这样的罪过,3K*就要将其处死,道理何在呢?尤其是斯佳丽遇险后,3K*不但要将肇事者处死,还要扫平整个黑人贫民窟,这就让人想起了图尔萨大屠杀的历史,仅仅是一位黑人青年和白人女性发生了情况不明的冲突,白人至上主义者就将整个黑人居住区夷为平地,甚至出动了飞机轰炸!
作者并没有哪怕一星半点的感觉到,有为这类行为正义性辩护的必要。
然后,光看斯佳丽遇险的情节,就会觉得这一切愈加荒诞。
按书中所说,斯佳丽遇险是因为她需要独自一人架马车去自己的木工厂照顾生意,不得不经过黑人贫民窟附近的危险路段。既然真的这么危险,南方绅士们又如此在乎白人女性,为何没有一个人陪同保护斯佳丽?总的来说这是个“面子”的问题。弗兰克和阿什利作为贵族不能为女士当马车夫和保镖,能够担任这一职务的是解放黑奴和白人贫民。但先是佩蒂姑妈家的彼得大叔因为被北方白人妇女蔑称为“老宠物”伤了自尊拒绝再为斯佳丽驾车,然后找到的白人贫民阿切又因为斯佳丽的木材厂使用犯人进行奴隶劳动也拒绝参与,终于导致了斯佳丽只能独自外出。
斯佳丽遇险后,她的白人男性3K*亲友们,不惜冒着撇下妻儿老小逃亡得克萨斯,甚至是搭上性命的风险,也要集体出动找回场子,但事先就没有一人愿意保护斯佳丽以避免发生这样的后果。这看起来非常得不偿失,但哪怕是最精明的斯佳丽和雷特,作者也没有让他们算一下这笔帐。
按照书中所言,除了利欲熏心的斯佳丽,其他所有人都早就看到了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斯佳丽圈子里的女性,例如英迪亚(India),对斯佳丽的不满就是来自她们知道斯佳丽只顾挣钱不顾自己安危迟早会出事,出事之后自家男人就必须去找场子去挑衅联*保护下的黑人,后果不堪设想。
但作者通过英迪亚之口,也部分讲出了为何平时没人去保护斯佳丽:
“要是我们不抱成一团,把我们每个人微不足道的仇恨聚在一起,我们又怎么能占扬基佬的上风?!但是你——你干了所有你能干的给体面人丢脸的事,你跑出去工作,让你的好丈夫丢脸,你给了扬基佬和其他混账嘲笑我们不体面的机会!”
说白了,3K*的根本不在乎具体女性的安危和“荣誉”,也不像书中多处暗示的那样,是南方州被北方占领者压迫时一种民间自保的组织。3K*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推动的恐怖组织。这种意识形态不在乎具体人,在乎的是种族秩序的恢复和维持。
在书中,任何能够被正面表现的人物,无论黑白男女,都要服从于这种意识形态。斯佳丽被英迪亚斥责后会痛悔自己的过失,内心承认“都是我的错!英迪亚和阿切说的是真话!梅兰妮说的是真话!”
《飘》和作者米切尔的精神谱系
最后,我们可以借着3K*的历史,讨论一下作者米切尔的精神谱系和她的文学师承。
3K*是南*战败后,南方邦联余孽所成立的维持种族秩序的恐怖组织。包括笔者在内的“80前”一代中国人很多第一次听说3K*倒不是来自《飘》,而是来自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短篇故事《三个桔核》。一直有一种关于南方邦联的神话传说:李将*深明大义,担心南方遭到毁灭性破坏,所以才选择了投降,并劝告邦联儿女不要进行游击战争。但邦联余孽的游击当然在持续,3K*的活动就是典型例子。李将*本人就曾被要求公开表态谴责3K*的暴力行动,但他一直保持沉默。
只是3K*也并非像《三个桔核》故事中描写的那样神秘和令人闻风丧胆。该组织并不敢直接针对联邦*府,而是以针对解放黑奴为主,具体做法是对在被解放后胆敢挺直腰杆做人的黑人进行恐怖主义私刑处罚,让其他黑人不敢冲击种族秩序。《飘》中描写的是第一波3K*,他们的生存期其实非常短暂。/年,以格兰特总统为首的联邦*府通过了保护黑人权益的“执行法案”(EnforcementAct)并派联邦*队进入南方清剿3K*,该恐怖组织迅速灰飞烟灭。
3K*的真正壮大是在近半个世纪后的第二波。年后,随着南方和联邦*府一系列交易的完成,联邦*队退出南方,前邦联各州实现了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复辟,并通过一系列剥夺黑人权力和种族隔离的“吉姆克劳法案”。在此大背景下,好莱坞于年推出了第一部情节电影:表现白人至上主义,美化3K*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一时间在美国的流行程度堪比20年后的《乱世佳人》。
电影上映后不久,第二3K*就在《飘》作者米切尔的故乡亚特兰大石头山(StoneMountain)宣誓成立。只不过,这与其说是对第一3K*的继承,倒不如说是对《一个国家的诞生》一片的cosplay。我们所熟知的白色罩袍服装、焚烧十字架仪式,以及群体上街方队游行,在第一3K*时期都不存在,全都来自对《一个国家的诞生》的模仿。这部影片又成为第二波3K*的天然广告,而且这一次,再也没有联邦力量加以干涉。于是一瞬间3K*不但在邦联“故土”疯狂滋长,还迅速扩散至全美国甚至加拿大。
米切尔自幼酷爱读书,对美国南方的故事尤其3K*有强烈兴趣。她最感兴趣的作品,是南方作家托马斯·迪克森的南方伪史,一组包含了3K*英雄形象描写的小说三部曲:《豹纹》,《3K*员》以及《叛徒》。其实,迪克森就是米切尔的精神导师,《飘》中诸多情节和论述,包括对黑人性格的丑化,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纠结,斯佳丽对老南方和新南方的态度,甚至“飘逝”这个主题本身,均能非常明显地看到迪克森作品尤其是《豹纹》的影响。
《一个国家的诞生》年末在亚特兰大的放映激起了米切尔对种族主义戏剧的强烈兴趣。年,她将迪克森小说《叛徒》改编为剧本,并亲自出演主人公、3K*复兴者史蒂文·霍尔。为了这个角色,米切尔甚至亲手将家里的一件绸衫改制成了3K*罩袍!
很自然的,3K*的描写成了《飘》一书中后半部分(“重建”时期)的核心内容。显然,米切尔对3K*的痴迷非同一般。《飘》中的这部分情节并非一位思想存在“时代局限”的作者不经意间写下的一些与全书情节主旨关系不大的枝节内容。正相反,作者是要在她的南方史诗中复现自己从小痴迷的邦联儿女,歌颂他们为恢复和维持南方白人至上的种族秩序所做的可歌可泣的努力。
《飘》的确是一部南方史诗,但却是一部与真实历史无甚关系,甚至目的就是再造历史的种族主义秽史。在这部秽史中,作者对老南方的田园牧歌并不在乎,但她非常在乎南方的种族秩序。最终,在州权的幌子下,南方白人至上的国中之国诞生了,南方意志取得了胜利。几十年后,一位南方的女儿写下了关于她先祖的名著。脍炙人口,洛阳纸贵。有些人说,这是个有关爱情和奋斗的故事。
我们可以承认,《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我们才需要通过更多的劳动,埋葬《飘》的思想,还给被精致文字和电影画面铸造的文化铁蹄所践踏的人们一个公正。
毕竟这一点公正,来得也已经太晚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