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病人中,大概有30%的人的肝脏会出现损伤,几乎所有的抗结核治疗药物都有相应的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而且在抗结核治疗中,通常都是至少4种抗结核药物联合作用,而且疗程也在6个月以上。因此长期且多种药物联合应用会有很多不良反应。
抗结核药物主要是通过肝脏肾脏代谢,所以患者一定要定期对肝功能和肾功能进行监测,而且有些药物还会对血小板白细胞等有一定的影响,抗结合患者在治疗结核的过程中还要定期查血常规。
一般来讲抗结核药物肝损在用药后的1-2个月就会逐渐发生,出现这样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辅助治疗。
首先是建议一次性重启所有抗结核药物治疗或建议分阶段依次启用抗结核药物。分阶段重新启用时应同时监测患者转氨酶水平,这样在转氨酶水平升高时,就可以撤出最后加入的药物。
重新启用抗结核药物的顺序基于其肝*性作用的风险:推荐先是利福平,然后是异烟朋,最后再是吡嗪酰胺。每种药物应在添加下一种药物前服用约3-7天。
对于具有严重肝*性反应的患者,如果他们能耐受异烟肚和利福平的再次给药,不建议重新使用吡嗪绊胺,因为这种药物可能就是最初致肝*性的原因。重新启用药物时,使用剂量可以比初始治疗方案更低的药物剂量,并逐渐增加到推荐的治疗剂量,特别是在高风险患者中
抗结核药物对女性的月经还会有一定的干扰,结核病本身对月经也有一定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闭经停经。女性的正常生理周期为12-50岁左右,但是也有个别女性的生理周期受自身身体发育影响,导致经期结束的时间早。
需要注意一旦月经停止后,部分女性就会伴有失眠及更年等症状。这个时候明显的反应为烦躁不安、失眠多梦、潮热等,对于这部分患者而言,除了需要注意日常的作息习惯外,更年期严重的话,可以吃一些补充雌激素的食物,如豆浆、木瓜等富含天然植物性的雌激素,摄入后可以缓解停经的不适。
如果出现了因为疾病或者药物而出现了闭经的,一般多为年轻女性,患者一定要坚持抗结核的治疗,并且向相关的医生咨询,是否需要调整抗结核药物的用量以及服用调理月经的药物等,如有必要可以采取对应的措施。另外也要时刻警惕结核病灶是否出现了转移的情况,以便及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