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年来,我国强化健康保障,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贫困家庭可承受范围之内,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贫困人口看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据卫生部门统计,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在十万元以下。那么,大病报销比例提至90%,意味着贫困人口需要负担的部分基本只有几千元,这对农村贫困人口来说,“有病敢去治”、“大病治得起”就变成了现实。
在脱贫攻坚战中,如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事实上早已成为*府实施健康扶贫战略的重要内容。从年起,大病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大病保险实际上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即*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笔钱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这就对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了进一步保障。截至目前,大病保险已覆盖超过10亿城乡居民。
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外,近些年来,我国的卫生医疗管理部门已多次提高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比如今年的*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年我国将继续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扶贫办专职副主任曾云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健委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按照贫困人口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两个90%”的工作思路,供需两侧同步发力,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在需求侧,强化健康保障,精准建立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保障机制。
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将其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的问题;推动地方在现有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进行*策倾斜的基础上,通过补充保险、*府兜底、慈善救助等多种形式,为患有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口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形成保障合力,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贫困家庭可承受范围之内,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贫困人口看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在供给侧,优化健康服务,综合改善贫困地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解决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的问题,个贫困县中,已经实现每医院,99%以上的乡镇和行*村都有一个卫生院和卫生室,其中88%的乡镇卫生院和75%的卫生室已经完成标准化建设。盘活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联通,通过“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以及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贫困人口有医生看病的问题,截至目前,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派驻4.8万人,通过“乡聘村用”和从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派驻村医2.4万人,2.6万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到村开展巡诊,全国累计向乡村两级支援医务人员9.8万人,已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年,医院派出名医生,采取“组团式”支援,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专科能力建设;远程医疗覆盖个贫困县并向乡镇卫生院延伸,医院能力,解决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及时救治的问题,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另一方面,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救治预防双管齐下,实行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推动健康扶贫关口前移。
在疾病救治方面,完善贫困人口制度化的分类救治机制,推动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到人、措施精准到病。
对大病患者,按照定临床路径、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四定两加强”原则,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年病种扩大到25种,包括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结肠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等,实现应治尽治。针对慢病患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病实行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已有多万人得到了基本救治和管理服务,覆盖98%以上的贫困患者。
在疾病防控方面,实行专病专防,强化健康促进,努力消除健康危险因素。
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区域,针对包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一地一策、一病一策,开展综合防治。开展贫困地区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构建健康环境;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升健康素养,努力使贫困人口晚生病、少生病、少生大病。
来源:观察者网
编辑校对:张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