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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11 17:57:00

就在上个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个《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下子炸出了一堆“触目惊心”的新闻。

当记者问到《通知》制定的背景,银保监会表示:“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

尤其在互联网上热销的百万医疗险,消费者反映“百万医疗险”投保容易、理赔难,宽进严出,与投保时反差明显。

为何在线下市场广受好评的百万医疗险到了线上,形象就大反转了呢?下面我就从一个消费者的角度,带大家一起体验一下某网红百万医疗险的投保流程。

一、互联网保险投保流程中的那些“坑”

(本文所呈现的互联网保险投保流程具有普遍性,不针对某一平台或某一产品)

投保流程第一页,有一行小字:“更多请查看《更多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及告知》和《健康告知》”。

我试了一下,无论消费者是否点开了这几个文件,都不影响点击下方固定的按钮进入下一页。甚至打开页面如果不向下滑,直接点,这行小字都没有被看到,就直接进入投保流程的下一步骤了。

如果是传统的线下投保,《投保须知》和《健康告知》都是分别有单独的一页,需要投保人一一阅读、填写并签字的。

那么这几个“线下必读,线上选读甚至可不读”的文件,都写了些啥?消费者如果没有阅读会怎么样呢?

我们点开《更多投保须知》看看如果略过这些内容会发生什么:

1.投保须知规定的不予赔付的第一条:初次投保前存在的既往症,或投保前已经有明显症状,但未确诊,也属于“不予赔付”的范畴。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我长期有胃病,投保之后因胃病复发住院治疗,理赔时被拒赔,理由是既往症不予理赔。我:我只看到保什么,没人跟我说过不保,投诉!我的胃疼时不时地发作,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买保医院治疗了,经检查胃出血,住院治疗,医生在病历上写道“病人近3个月持续胃痛”,出院理赔被拒赔,理由是投保前已有明显症状我:同上,投诉!

2.关于百万医疗普遍有的1万元免赔额,社保报销部分不能抵扣免赔额。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我住院治疗总花费3万元,社保报销了2万1千元,超过1万元了,那么百万医疗把剩下的9千元报销,我是不是就可以实现0花费了,简直完美!结果报销时得知,1万元免赔的意思是:社保报销后再自费1万元,多出部分才报销,因此这次百万医疗的报销金额是——0!我:一会要社保,一会要我自费,我要你何用?投诉!我第一次住院社保报销后自费元,不到1万,所以没有报案理赔。第二次住院自费元,总共超过1万元了,这次可以理赔元了吧?结果拒赔,理由是上次没有报案,因此没有抵销免赔额,这次自费,还是没有达到1万元免赔额。我:报了又不赔,不报又不行?投诉!

3.几医院有要求,一般是二级医院,不同产品可能略有不同。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医院就诊,医院人多拥挤,还排不上号,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后被拒赔,理由是医疗机构不符合规定。我:花了钱还要规定我去哪里看病?简直无理,投诉!

4.医院对了,这下总可以%赔付了吧?别怪我没提醒你,你刷医保卡了吗?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我身体不适就医院治疗,因为不医院所以没有用医保卡结算,没事反正有百万医疗险呢!结果治疗结束去报销,不仅有1万元的免赔额,还要打个折只赔60%?理由是以有社保身份买的保险,但没有以社保身份就诊。我:说好的%为啥变成60%,投诉!

5.百万医疗即可保疾病,也可以保意外引发的需要住院的受伤治疗,但是也有除外责任!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单位团建一起去滑雪,毕竟这是个很普遍的娱乐项目,大家都是新手也能去。过程中被撞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治疗后理赔被拒赔,理由是滑雪属于高风险运动,属于除外责任。我:10岁的孩子都比我滑的好,你说这叫高风险?投诉!

6.即使从来没有理赔过,退保也很可能无法退还全部保费。

如果我不知道会怎样?

我在网上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几百块钱万保额美滋滋。过了几个月我看条款发现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干脆找保险公司退了。结果因为超过了48小时,保险公司要扣除一部分,只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我:我这保险买了从来没有理赔过,你凭什么扣我钱?投诉!

对于保险合同这种许多语句都需要详细释义以达到精准的专业合同,冗长复杂,很少有人能够在投保前完整阅读全部条款,甚至投保后也不会。所以,在投保过程中将需要注意的地方拿出来强调和讲解就尤为重要。

《投保须知》就是将保险条款中,非常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的单独列出,原则上,需要每一句都阅读并理解,对就是每一句。篇幅有限就不一一举例了。

除此以外,《健康告知》也是一个问题多发区。大多数个人消费者难以正确解读健康告知的所有问题,如果告知不全或有误就会影响理赔。

有一些消费者甚至没有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或有意隐瞒病史,以得到对自己有利的核保结果。最终,这些还是得消费者自己买单!错误告知埋下的潜在风险,后续也会表现为纠纷和投诉。

在投保流程中,没有强调该强调的,就等于一种误导。

实际上,《投保须知》所强调的责任免除、理赔要求、不予赔付情形、免赔额等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热情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劝退很大一部分盲目投保的人。许多人可能看到某一条才发现与自己所想不符,想要重新考虑甚至不买了。我想这也是互联网保险将这一流程尽量简化的主要原因。

在线下投保流程中,会有代理人或经纪人给投保人讲解,并见证投保人亲笔签字,以确保你的理解与产品本身是同一个东西。而在互联网保险投保的过程中,刻意略过了这样的引导和强调,大多数消费者“连看都没看就买完了”。

加上近几年互联网保险平台发展迅速,使用人群越来越大,成交量也越来越多。基数增大加上几率高,因此在投诉量上就呈现了翻倍甚至翻多倍的现象。实际上,并非投诉率在升高,这个几率可以说是稳定的“居高不下”。

二、应对投诉量激增,新规直指互联网保险销售流程

我们看看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内容,全文共26条,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定义和范围。

要求互联网商业保险投保必须留下销售过程记录,并且可供回溯。

二是明确销售页面和销售页面管理的定义。

杜绝“看着不错”,顺便填个信息就买了的现象。看着不错→来到销售页面→根据科学的投保流程投保,对于重要条款内容,要求单独设置页面展示,且由投保人自主确认。

三是对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过程管理作出要求。

包括保护投保人自主选择权、明确保险机构实名验证职责、细化销售过程记录标准、制定信息收集原则等内容。

四是明确可回溯内控管理。

就像线下投保的纸质保单可以调取查阅一样,客户是否签字,签了哪些字,健康告知如何勾选,互联网保险也要有记录。

五是明确对融合业务和自助终端业务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实施时间。

银保监会表示:销售页面类似金融机构的柜台,直接决定了消费者能够看到什么产品,以何种方式购买,是销售行为的最基础、最重要部分。

《通知》是银保监会在统计了年的互联网保险投诉后,从数量、内容方面进行分析,以此为背景制定的。

从《通知》的内容可以看出,银保监此次会对互联网保险的整改,主要就集中在互联网平台销售流程的优化。那么也可以倒推,银保监会所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主要与销售流程的不合理有关。

三、目前从业者、自媒体、消费者在这些新闻中得出了哪些观点?

观点一:保险都是骗人的变异版:互联网保险都是坑人的!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

这是产品的锅吗?

并不是,不仅如此,互联网产品还有产品责任相对更好、价格更低的优点。因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竞争激烈,相对透明,客户货比三家,好与不好更容易对比出来。

价格也相对便宜,因为没有线下团队所带来的团队管理成本、人工成本、运营成本等等。当然缺点也是没有专门的团队所提供的优质和专业的服务,这也是造成投诉量激增的原因之一。

最主要的,银保监会的《通知》并未找到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整改措施。说明问题并不在此。

这是保险公司的锅吗?

一定程度上是,产品介绍页面必须是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保险平台共同设计制定的,需要突出什么,强调什么,保险公司是要起到一定作用,担负一定责任的。但是,在互联网平台既定的投保流程模板之下,保险公司的工作是非常受限的。

如平台没有规定一个专门的投保须知页面,那么无论保险公司如何设计产品介绍页面,起到的强调作用都非常有限,更无法做到让消费者“强制阅读”,必须签字/勾选这一流程。

这是互联网平台的锅吗?

绝大部分是。互联网保险平台,相当于替代了保险公司柜面、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角色。但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将这些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全部复制下来,而是省略了许多环节。比如,全面讲解产品责任防止客户理解有误,引起后续纠纷;见证客户阅读投保须知并签字,排除宣传资料中的误导因素;作为第一道关卡杜绝客户不如实告知避免后续的理赔隐患等等。

目前绝大多数互联网平台的投保流程,都是以最快,最简化的流程引导客户完成投保并缴费为目的,并不能代替柜面、保险经纪人的职责,简化的流程就埋下了诸多隐患,这些隐患要么直接引发了纠纷投诉,要么埋下了理赔风险,最终还是表现为投诉甚至诉讼。

结论二:投保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我认为这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案

银保监会的《通知》刚刚下发,互联网平台的改进至完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这期间,消费者依旧通过未改进的流程进行投保,仍然存在隐患。同时新规也让许多消费者认识到了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观上也亟需专业人员的帮助。

那么找谁呢?保险经纪人可能是最合适的人选。

首先经纪人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不会想方设法引导消费者购买自家产品;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提供咨询服务本身就是保险经纪人对外提供的一项重要产品。客户可以自行指定产品,经纪人仅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排雷,将互联网投保流程所忽略的环节补齐,这样才能帮助客户排除投保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到达客户真正想要的目的地。

打个比方,去你想去的地方,路上是雷区,我只是护送你走过去。

结论三:银保监会《通知》落实后就可以规避所有隐患了?

其实银保监会在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一直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但保险行业这种以无数个人行为构成的大环境下,变量太多了,银保监会大方向的把控,和个人通过知识储备对细节的把控同样重要。甚至有的时候,最先发现问题的是人,有知识储备或专业人士帮助的人已经规避了潜在的风险,而机构的作用是滞后的,当机构发现问题的时候,可能许多消费者已经“踩雷”了,甚至大量投诉到银保监会,才得到重视。更何况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再去落实解决是需要时间周期的。

在这个角度来看,机构更大的作用是,发现现象级的问题,并提醒大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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