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出炉
什么时候开始缴?每人缴多少?
据悉,年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为每人元/人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提高每年30元/人,达到元/人
一起来了解下
尊敬的各位城乡居民:
忻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集中征缴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部署,自年4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为方便您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政策,特将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参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以个人身份进行参保登记。
1、中小学生和大专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
2、其他居民以所在社区、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征缴政策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元。
(二)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即按年缴纳,一次性缴清,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参保缴费期。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1、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医保由村(居)委会、学校、农信社(农商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协作银行(机构)开发的POS机、手机APP等渠道完成缴费。
2、银行批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银行批扣的,由参保人员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分别签订两方协议,缴费人将保费预存至签订协议的账户内,通过银行扣款完成缴费。
3、自行缴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银行缴费渠道办理缴费。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协作的农信社(农商行)等商业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柜台办理缴费。
4、缴费记录查询及缴费证明打印。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加盖商业银行收讫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均可作为城乡居民缴费证明。城乡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或个人办税APP中的模块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缴费证明的开具时间一般为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
(四)特殊缴费
1、困难群众资助、补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向税务部门缴费。
2、保费补缴。符合补缴政策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补缴保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向税务部门缴费。
注意事项:一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二是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缴费人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协作银行开发的手机APP等渠道无法实时查询到缴费信息的,请耐心等候,稍后重新尝试办理缴费。
(五)其他规定
对按规定纳入定额资助范围的人员,要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加大保费征缴力度,提高参保意愿,可由其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相关部门再将资助资金支付本人,确保人费对应、足额缴纳、及时参保。
三、待遇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一)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可降低到元,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二)从年7月1日起,取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还有这些内容
你要知道
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多少元?困难人群缴费有什么资助政策?
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五保、低保等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按当地医疗政策资助参保。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如何规定?
从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基金暂实行定额支付管理,筹资和支出标准均为每人每年元。年内未使用完且下年度连续参保缴费的可结转下年度累计使用。对暂未启用或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基金累积,待社保卡启用后方可用于支付。
3、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什么?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医事服务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
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病种?
门诊特殊慢性病共49种,其中省定35种、保留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慢性病7个病种、后续增加7种病种。
省定35种病种: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支气管哮喘、脉管炎、肾功能不全。
保留的7种病种: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放疗、化疗、恶性肿瘤必需的激素治疗、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瘤、乳腺癌、苯丙酮尿症、尿毒症血液透析、尿毒症腹膜透析。
后续增加7种病种: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T)、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
另外,将国家、省定的53种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居民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
5、门诊特殊慢性病有什么支付政策?
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不含中草药)费用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按病种分为五类。其中一至四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70%支付,支付额不超过各病种年最高支付限额;第五类按各病种支付标准执行。
6、城乡居民医医院选择有何规定?
被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应根据本人的病情和诊疗需求,本着就近方便就医的原则,优先选择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确需要到县外就医的需经当地县级经办机构同意,一般选定1所医医院医院。
7、新的慢性病管理办法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的报销有哪些规定?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一至四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中一种或多种的,统筹基金按最高限额病种支付;患第五类疾病中一种或多种的,统筹基金按病种分别支付;同时患有一至四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及第五类疾病的,统筹基金按上述一至四类、五类门诊特殊慢性病规定分别支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其他10种慢性病中一种或多种的,统筹基金按病种分别支付。
8、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政策如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9、参保人员多次住院起付线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报销扣除全额起付标准,二次及以上住院报销按相应起付标准降低50%。
11、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有何变化?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药品目录扩大到多种,基本涵盖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
12、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急诊、抢救转住院(包括死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急诊、抢救死亡的记为一次住院;急诊、抢救转住院的,急诊医疗费用与本次住院费用合并计算,记为一次住院。
13、城乡居民医保26类重大疾病报销有何规定?
将26类重特大疾病全部纳入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符合重大疾病救助条件医院就诊住院,医保基金支付70%,民政救助20%,将个人支付费用降至10%。
14、城乡居民生育支付政策有何调整?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国家新生儿“两病”筛查项目资助的人群除外)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顺产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不足元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剖宫产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不足元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1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何调整?
从年7月1日起,取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如有异议,以正式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忻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年8月
来源:晨报忻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