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江门市居民医保参保
集中缴费期
马上就要结束了
还没有缴费的城乡居民朋友
请抓紧最后2天时间哦!
年江门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为每人每年元
请确保足额存款缴费
具体缴费办法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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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于年10月1日正式开始
那么
年江门市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有哪些变化调整呢?
您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01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
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我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我市普通门诊待遇标准提高?
其中,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年下半年开始,就由原来的70%提高至75%,年将继续提高至75%。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年的元,提高至年的元,增加了30元!
02
●门诊特定病种部分病种待遇也提高了!
报销比有提高?
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在我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由年的70%,提高至年的75%,提高了5个百分点。
报销额度有提高?
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
其中:
三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年每季度元,提高至年每季度元,每季度增加了元。
四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年每季度元,提高至年每季度元,每季度增加了元。
部分病种待遇有提高?
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提高了部分病种待遇。
其中:
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由原来二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度元,调整为一类病种待遇,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54万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纤维化由原来三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度元,调整为二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季度元。
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病种由原来四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度元,调整为二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季度元。
银屑病、肝硬化、活动性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病种由原来四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度元,调整为三类病种待遇,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季度元。
03
●异地就医政策进一步规范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有关要求,从年起,我市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规范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完善异地就医待遇?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其医保待遇为参保地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2.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
具体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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