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结核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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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6 5:29:00

一、什么是“诊断”

医院“有病”,实际上只有两部分内容:一是“看”是什么病,这叫诊断”);二是有病了怎么办,该如何解决,这叫“治疗”。

患者见到医生,向医生描述自己的病史,家族史,身体的各种变化等,都是为了向医生提供更多的资讯,希望医生根据这些资讯,结合医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诊断),避免误诊。但是这种根据患者描述,医生收集信息、思考(诊断),完全是根据医生的经验判断的,很容易误诊。医生为了对患者负责任,一般在经验判断以后,还会再利用目前已有的其他技术手段再验证一下,尽量把个人判断的误差消除掉。这就是医生在听完患者的描述后,不立即给出诊断结果,一般还要求再做进一步检查的原因。医生要求的所有检查,无论检查项目叫什么名字,都是为了消除医生经验诊断带来的误差。医院的所有检查项目,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仪器的检查和生化指标的检查。

当医生汇总所有的检查结果以后,就会对诊断给出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就是“你得的是什么病”。

二、疾病是如何命名的

医院经过复杂的诊断,最后还要把所有的检查结果带到医生那里,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给患者一个“说法”,即要告诉患者得的是什么病,是什么病让患者这么难受。也就是说,医生一定要说出来一个疾病的名称。那么疾病是怎么命名的呢?

疾病一般有两种命名方式:科学命名和习惯性命名。

1.科学命名疾病的命名是对检查出来的身体结构变化的科学描述,这种命名方式叫科学命名。比如,股骨头坏死,是描述股骨头结构的变化;胆囊息肉,是描述胆囊结构的变化;前列腺增生,是描述前列腺结构的变化,子宫肌瘤,是描述子宫结构的变化。总而言之,这种命名方法,只要一叫出来疾病的名字,我们立即就知道身体的哪个结构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变化都一清二楚了。绝大部分疾病都是以这种方式命名的。

2.习惯性命名有部分疾病的命名,不是描述身体的结构变化的,而是沿用了某种习惯的称呼,这种疾病的命名方式叫习惯性命名。习惯性命名有几种常见的形式。

(1)以临床症状命名: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病、红斑狼疮、银屑病、抑郁症、近视等,都是以疾病的临床表现来命名的,根据这些病的名字,我们并不知道身体的那个组织器官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也就是说,从疾病的名称上,我们看不出疾病的本质。我们只知道这个患者的血糖水平比健康人高;我们只知道这个患者的血压比健康人高;我们只知道这个患者的皮肤像狼咬了等。我们知道的仅仅是这些患者与健康人的区别,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我们从疾病的名字上看不出来。

(2)以病因命名疾病:如酒精中*、中暑等。

(3)根据与疾病有关的相关因素命名:如克山病,一种与低硒环境有关的地方性心肌病。首先在黑龙江克山县被发现的一种地方病,以心脏呈不同程度的扩张,严重时呈球形,心肌有散在的不同程度的坏死灶及瘢痕区为主要表现的心肌病。该病是以发病地命名的。*团病,是嗜肺*团杆菌所致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年美国费城召开退伍*人大会时暴发流行而得名。病原菌主要来自土壤和污水,由空气传播,自呼吸道侵入。临床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以发热、咳嗽和肺部炎症为主的肺炎型,另一种以散发为主、病情较轻,仅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等,而无肺部炎症的非肺炎型。该病是以发病环境命名的。帕金森病和阿尔兹海默病【是一种慢性的中枢神经系统退化性失调,它会损害患者的动作技能。而言能力及其他功能。它的病因目前仍不明,多发于老年人的神经系统病变),都是以发现该病医生的名字命名的疾病。

三、病与症的辩证关系

这是患者及其家属最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一个医院看病,医生都会习惯性的问一句: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啊?然后患者就会描述一大堆身体的变化,这些变化,绝大部分都是描述的身体的症状。那么“症”与“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我们常说“病症”。为什么不说“症病”呢?病与症,是一回事吗?病与症,到底哪个该在前,哪个该在后?很多患者由于没有了解病与症的关系,在就医的过程中走了很多弯路,花了很多冤枉钱。

病和症的辩证关系,可以用两句话概括:症是病的表现,病是症的基础。一个人身上如果表现出不健康的症状,那么这个人的身体里一定有相应的疾病:但是,一个人身上已经有病了,却不一定有症状表现出来。经常是疾病的早期没有临床症状而被忽略,疾病发展到比较严重才表现出症状,才引起患者的注意,而这时候已经晚了,绝大部分癌症患者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完全靠自我感觉的症状来判断是否健康,是不科学的。

比如,左胸疼痛(症状),其原因可能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病)引起的;发热(症状),可能是细菌或病*感染(病)引起的;有严重的腹水(症状),可能是严重的肝硬化(病)引起的等。所以我们发现,症状的背后一定有病!

医院“看病”,一般向医生描述的都是自己身上的症状,因为症状是患者自己可以感知的,而医生则需要把患者描述的症状(即疾病的外在表现)原成疾病,即要找到这种(或这些)症状的本质原因是什么,这个过程就是医王诊断疾病的过程。所以,患者描述自身身体变化(症状)越详细、给医生提供的信息就越多,医生判断的依据就越充分。医生这种判断完全依赖患者提供的信息,医生的判断也完全依赖自己的经验判断。由于经验容易产生误差,医生为了减少诊断的误差(误诊)对患者造成的伤害,一般还会再建议患者做相应的其他检查,这种(或这些)检查都是为了消除医生经验带来的误差,都是为了进一步确诊。

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了,在一个患者身上有两种密切相关的东西:病与症。因此,在治疗的时候,就有两种不同的治疗策略:治症(对症治疗)或者治病(对因治疗,因为病是症的原因)。

病,就是身体受损,身体受损其实就是细胞受损,是细胞组织受损,是细胞群受损(器官受损)。人的身体在受到伤害后,会本能地做出反应,这种反应就是症状。症状,是身体受损后,机体自动启动的一套防御机制和预警机制,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有的医生,甚至是个别的专家,也混同这两个概念,把症状当成疾病来治疗,结果症状是消除了,而病越治越坏。

下面的医药广告,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某某药可治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腰腿痛、坐骨神经痛、四肢麻木等。

不论是医还是药,打出这样的广告语言只能叫人怀疑,这广告似乎不是行家写的,因为它概念不清,病症不分。

我们已经明白,病和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病人自己说的是症状,如头痛、发热、作呕、腹痛等,这是症状,一般症状只能由病人自己表达,医生代替不了。而病名是由医生经过检查、化验、摄片等才能确定的。因此无论是病人或医生都不应该把病和症混为一谈。

上面所举的广告语言,错就错在病症不分。而且,风湿、类风湿、骨质增生是三类不同的病,其病理不同,治疗方法和用药也不同。一种药同治三类不同的病是难以叫人信服的。如果广告宣称一药治百病,可能什么也不能治。

广告上指的腰腿痛、坐骨神经痛、四肢麻木都是症状,如果把这些症状“治好”消失,有两种可能:一是把病治好了,症状自然就消失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对症治疗,症状尽管消失了,但是疾病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反而会掩盖疾病的真相,本书所论及的慢性病,绝大部分都属于后一种情况。

例如腹痛只是一个症状,引起腹痛的病有很多,如胃炎,胰腺炎,肠梗阻,腹泻等。医生决不可只去止痛(治症),而是要明白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找到病因去治病。所以对病人和医生都应该弄清病和症的关系。

病和症往往不是出现在同一部位。例如肺结核病人的症状易反映在脸上(发热、脸色发红),肝病病人的症状易反映在皮肤上(发*),骨质增生在腰部则反映在腿上(下肢酸痛),颈椎的增生则反映在肩至手指的整个上肢肌肉里的神经痛。

医生常说要“对症下药”,细想起来也该改一下,叫“对病施治”方算完美,因为“治症”只是治标,“治病”才是治本。

四、关于病因

任何疾病都是由相应病因引起的。但是,由于疾病的命名一般是按身体的不同结构名称命名的,就会造成同样的病因,对身体不同部位造成损害,其命名就不同,听起来有很多疾病,实际上是同样的病因造成的,只是名字不同而已,称为一因多病。这些疾病的名字听起来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医院,患者也确实被分到不同的科室治疗。但是,由于病因是一样的,尽管患者被分到不同的科室治疗,不同医生开出的治疗方案则是一样的。

比如,结核杆菌这个致病因素,如果感染肺部称为肺结核(医学上的疾病名称),如果感染肠道称为肠结核(疾病名字),如果感染肾脏称为肾结核(疾病名字)等。这些医院,可能分别被安排到呼吸科、消化科和肾内科或泌尿科就诊,但是,由于都是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所以治疗方案基本相同。

再比如,本书后面介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就是因为免疫系统错误地攻击并摧毁健康的人体组织,造成的临床症状和功能障碍。人类有80多种不同类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是自身免疫攻击了关节组织,强直性脊柱炎,是自身免疫攻击了人体的脊柱,重症肌无力,是自身免疫攻击神经肌肉接头的乙酰胆碱受体引起的慢性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是自身免疫攻击皮肤及多个脏器引起的自身组织和器官的损伤。这些患者第一次就医时,可能分别被安排到骨科、风湿免疫科、皮肤科等就医,但是确诊以后,各科医生开出的药物治疗方案则是大同小异:都是通过药物抑制免疫反应,降低自身免疫攻击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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