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公布9起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例——
有3家医院存在套换项目收费、过度治疗等问题被通报批评;6家药店因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无处方售卖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上了通报名单。这些案例都是在年第四季度至年上半年查处的。
▲药店遵守医保服务协议,有助于医保资金发挥好“救命钱”作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摄
01
医院无指征治疗被约谈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根据群众匿名举报核查,医院存在套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不合理治疗、超范围提供医疗服务、无指征治疗、无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费用,责令整改,约谈单位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02
“次均费用增长异常”揪出医保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通过监测系统,医院次均费用异常增长。经核查,该医院存在开展中医特色治疗项目过度治疗情况、分解收费、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费用,约谈单位负责人和当事医保医师。
03
医院不合理收取费用被约谈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核查,发现广西中医院长期存在使用“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治疗时不合理收取“电子生物反馈疗法”费用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约谈医保分管领导和医保负责人。
04
药店违规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结算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新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城良大药房,存在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费用,全额扣除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约谈药店负责人及店长并通报批评,终止有关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通报批评。
05
药店违规结算被终止协议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山语城店,存在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的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全额扣除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终止有关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通报批评。
06
药店“定点”被停止未醒目告知参保人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检查发现,南宁市三圣宝大药房在被停止服务协议期间未按要求在药店显著位置,通过醒目文字标语等形式告知参保人员;此外还存在违规摆放日用品、营业面积不符问题未整改等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终止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通报批评。
07
药店台账不能反映真实医保结算被终止“协议”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接相关单位转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南宁普罗旺斯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等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费用,全额扣减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并通报批评,终止有关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
08
药店未核实参保人采购人身份被通报批评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根据参保人投诉核查发现,广西太华药业有限公司南宁市人民健康城大药房,存在未做好参保人员代购人身份核验工作,未做好医保结算单存根存档工作,无处方进行处方药品销售,药品进、销、存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等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全额扣减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通报批评。
09
药店为他人刷卡套现被停止“协议”
违规行为:南宁市医保部门接相关单位转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广西太华药业有限公司秀灵店存在未按规定做好参保人员代购人身份核验工作,药品进、销、存台账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及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或为他人刷卡套现等违规情况。
处理结果:全额扣减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通报批评。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值班编辑丨颜梦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委丨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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